2023十大实盘配资 国泰金福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关于国泰金福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4 22:00 点击次数:57

关于国泰金福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金福
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国泰金
福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现将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金福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泰金福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代码:01044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
的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的约定:
“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截至2025年6月1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
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已自2025年4月17日起进入封闭期,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进入清算程序前,本
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6月17日,自2025年6月18日起,
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
托管费,也不受相关投资比例限制。
四、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
限相应顺延。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
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五、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
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其他
责。
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